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的概念涵盖效率和公平二个维度。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早已把包容性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而其它国家在不均等节节攀升的情况下,也开始接受和实施包容性增长的战略。特别重要的是,包容性增长已经成为由193位国家元首包括习近平主席签字并承诺的2015年后发展议程(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的核心,也是2016年在中国杭州举行的G20峰会的4I主题之一。
遗憾的是,尽管这个概念早在2007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提出,并很快得到全球发展界、政策界的支持,但相关实证研究却严重缺失。本文的主要贡献是填补这个缺失。
一般地说,如果某种因素对收入的增长影响为正,同时相对贫穷的人从该因素获益更多,那么就可以说该因素带来了包容性增长。众所皆知,中国的增长主要由投资驱动,而投资的相当一部分用于基础设施投。比如,在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基础设施投资仅占GDP的5.44%。2010年,这一比例增长了两倍多,达到18.19%。这两倍多的增长放在中国年均将近10%的经济增速的背景下则更令人瞩目。中国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也有显著改善:2010年农村水电建设投资额是1990年的12倍,农村地区的用电量从1953年的几乎可忽略不计的数额增长到2010年的6630万千瓦。截至2010年,99%的中国乡村以及98%的乡村家庭已经通电,座机电话部数也从1990年的147万部增长到2010年的9780万部。
那么,基础设施能否促进了包容性增长呢?基础设施本质上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决定了它本身就应该负有改善收入分配的使命。如果基础设施加剧了不均等,那么它就失去了公共品的性质。就基础设施的影响而言,现有文献基本聚焦于它的增长效应,而关于其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也很缺乏。作为云南财经大学万广华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中国城镇化:动力机制、发展路径和政策调整”(批准号:71133004)和北京师范大学张勋主持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基础设施与包容性增长:理论与政策评估研究”(批准号:71603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中国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了包容性增长吗?》一文从实证上深入分析了以上问题。
本文首先构建了一个分析包容性增长的方法,能够将收入决定因素(包括政策)对增长和不均等的影响在同一个模型里加以实现。事实上,这个方法等价于目前流行的DID效果评估框架。接着,本文基于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选用了座机电话和自来水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变量,对二者的包容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村基础设施总体上有利于提高中国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从而有利于改善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更重要的是,中国农村收入较低的个体从这些基础设施中获益更多,这意味着农村基础设施还可以改善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所以说,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的确起到了包容性增长的作用。事实上,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的作用远不止于减贫和改善收入分配,本文结果进一步揭示,若没有座机电话、自来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即使教育水平再高,经验再丰富,农村居民也难以从教育和经验当中获益。因此,在中国农村地区,教育和经验回报率是以基础设施为前提的,基础设施可以显著地提高教育和经验的回报率。
就政策含义而言,本文建议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衡量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效果时,不能只看其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还要考虑它们对农村内部不均等,乃至全国总体收入分配状况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恢复疲弱,国内经济“三期叠加”困难重重的情况下,适度扩大“鱼”(即效率)和“熊掌”(即不均等)兼得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还能起到拉动国内需求,防止经济进一步下滑的作用。
此外,本文建议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在不同地区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东部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比较普及,应将政策重点放在降低其使用成本,提高这些设施的硬件质量尤其是相关的软件质量上。内陆地区的基础设施投入需要数量和质量并重,尤其是西部的基础设施的包容性增长效应尚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应加大投放,并特别照顾贫困的乡村和贫困农户。
最后,本文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在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的教育投入,切实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和质量。我们一贯的观点是,教育投资可能比水电交通和通讯投资更为重要,因为这方面投资形成的能力是可以携带的。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有些农村的硬件投资可能渐渐失去作用,但对诸如教育和健康的投资却能携带到城镇去(万广华,2011),何况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和质量即便在东部农村也仍然较低,尚有较大的提高空间。从根本上说,目前对人口流动起限制作用的户籍制度,本质上体现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对农村户籍人口的歧视性对待。所以,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也有助于推进市民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