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贷的“精英俘获”机制: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的分层比较》一文是西南大学温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农民收入超常规增长的要素集聚与战略协同研究(11&ZD047)”的相关性阶段性成果。
本研究认为,通过将中国农户信贷市场中农户的主体决策、行为选择及其产生效应的过程置于社会、市场和国家的结构性框架中来审视其渊源、发展和演变,不难发现:一方面,内生于深刻而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的农户弱势心理在“农户直接面对国家”的社会结构中,异化为对国家的强依赖,形成寻求国家援助的惯性(陈雨露,2010)。而一系列带有政府“善意”和“善举”的农贷援助倾向均无法解决分散农户交易费用过高的问题,分散兼业的农户碍难真正成为农贷市场的主体。另一方面,税费时代“去组织化”的制度安排以及因宏观经济波动引发农村经济关系紧张而演变出“劣绅驱逐良绅”后(董筱丹、温铁军,2008),乡村的良性治理生态受到破坏,精英的行为选择越来越偏离社区整体利益,遂使乡村内部普遍呈现大部分农贷资金均被精英把控进而造成“精英俘获”(仝志辉、温铁军,2010),农贷市场中多数农户被“客体化”和“边缘化”,农贷市场分化加剧。农贷市场“精英俘获”机制的内涵是精英农户利用自身优势追逐利益进而占有更多资源的过程和事实,这里的精英主要指村庄中有一定实力和关系而形成的较为富裕的农户。“精英俘获”是治理状况劣化的乡村在对接农贷资金时普遍发生的现象,它不仅是农贷资金在乡村内部难以公平传递的一个最重要原因,而且是致使农贷政策目标偏离、过程扭曲和实施错位的关键影响因素。随着大量的农贷资源开始反哺农村,精英率先求偿、优先受益的利益要求大量侵蚀公共利益空间,进而导致农贷资源“内卷化”的发生。中国农贷市场的制度、结构和功能的完善不仅取决于从国家到农户至上而下的决策、行为及其产生效应的过程,也取决于乡土社会中“精英俘获”的现实。若舍此,奢谈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变革、调整,不过是一场徒劳。
本文以搭建一个揭示农贷市场“精英俘获”机制的基本框架作为理论分析的主线,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和工具变量分位数回归方法,利用全国10省区的调查问卷数据,分层比较了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农贷市场的“精英俘获”机制,结果发现:贫困县和非贫困县农贷市场“精英俘获”机制差异明显。贫困县农贷市场尚不存在明显的“精英俘获”机制。贫困县收入较高的精英农户并不能获得较多的农贷资金,出售农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家庭劳动者人数较多、耕种面积较大的一般农户能够获得较多的农贷资金。但“精英俘获”机制泛滥于非贫困县农贷市场,遂使农贷市场结构扭曲、功能错位、目标偏离。非贫困县收入较高的精英农户获得大量农贷资金,而受教育程度较高、出售农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家庭劳动者人数较多、耕种面积较大的一般农户反而难以获得农贷资金,非贫困县农贷市场的公平性与正义性正遭受考验与挑战。纵然,农贷资金内在地需要寻求节约交易成本的主体与其对接,但若无法有效缓解农贷市场“精英俘获”的话,恐怕拿出再多的“涉农贷款”也注定无功而返。
从长远看,本文的研究揭示了一些事实,也提供了一些启示:(1)利益与阶级的固化同时加剧了农贷资金的分配不公与农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制约了全面小康建设,亟需在渐进式农村金融改革的基础上建立普惠金融体系逐步缓解。(2)我国农贷市场的制度变迁主要服从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近些年来,农贷市场服务“三农”的总体水平虽有大幅提升,但不同县域层面农贷市场的差异已多方位显现,亟待纵向穿透的结构调整淡化精英在农贷市场中的权力中介地位,但切忌不可“一刀切”。(3)农贷市场的“精英俘获”机制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在市场中遇到的考验与挑战,要从根本上实现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必须在深刻而复杂的经济、社会、历史、政治和文化等诸多方面下厘清精英与农户、组织、企业、政府以及国家在村庄治理、市场参与和农村发展中深刻而复杂的关系,各方协同、公平共进。
和本研究相关,2012年以来课题组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农村经济》、Agricultural Economics、Physica A等CSSCI、SSCI、SCI来源期刊公开发表论文50多篇,较系统的研究了农村要素配置与农民收入增长问题,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绩。